1.已被我院初录为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的考生请加qq群133637877,武汉市考生请在两周内来工学部3教315室领取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逾期不领,将按考生所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寄发(收方付费)。
2.武汉市外考生的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即日起寄发,所有武汉市外考生须将自己的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1092362588@qq.com,没有提供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考生将暂缓寄发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和定向委培协议书,外地考生也可自取或代取。
3.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的邮寄通讯地址为: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谭磊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76007。
4.定向生(强军计划、少骨计划)、委培生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其他考生(非定向生)不需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书;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不需领取调档函。
5.定向委培协议书在甲方以外的各方签字盖章后寄(送)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赵薇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72329。
6.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和档案,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约在6月中下旬发出。(应届生档案可在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统一寄发,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但思想品德调查表、定向委培协议书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证:请新生自己携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时交给学校,不要邮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湖北省外的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内的填写“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均填写“武汉大学”。
8.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将户口关系迁入学校或保留在原地,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
9.思想品德调查表、档案、奖学金和住宿方面问题请咨询学工办,联系电话:027-68776007。
10.有关招生信息请常上网查看,登录“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点击“招生就业”,重要信息也可查看主页的“通知公告”。
领表后注意事项:
(一)本校应届生
将《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填好后,交3教315室赵路华老师(本校其他学院学生交自己所在院学工办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交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5室)谭磊老师。
(二)外校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主管分配的老师,待学生毕业后,由学生所在学校将考生档案寄到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5室)谭磊老师处。
2.填好《思想品德调查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后,交自己所在学校学院管学工的老师,待老师填好表中内容签字盖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公章)后,寄(送) 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5室)谭磊老师处。
(三)非应届考生
应尽快与本人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联系,将《调档函》、《思想品德调查表》交给托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此事的同志,办理调档和政审手续,考生档案和思想品德调查表一起寄(送) 电气工程学院学工办(3教315室)谭磊老师处。
电气工程学院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