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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电气工程学院业务副院长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22

  根据《关于学院(系)、直属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分党委(党总支)换届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决定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电气工程学院业务副院长人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电气工程学院业务副院长(3名)

  二、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报名者须符合《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原则上应将主要精力用于学院管理工作。

  三、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填写《武汉大学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同时,也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学院党委举荐合适的干部人选。报名者将报名表交各中心党支部审核后,由各中心党支部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前集中报送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pengyun119@126.com。

  2.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院党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

  学校5月上旬举办竞聘面试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结果和民主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差额确定以上3个岗位的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及个人事项申报核实

  学校组织考察组到学院,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方式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核实。

  6.党委讨论决定人选

  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职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含现班子成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2.报名者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通过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取消。

  3.竞争上岗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8752636(校纪委办公室)

   68752765(校党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邮箱:zzbgb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二:《武汉大学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

  

武汉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doc (106.00 KB)

电气工程学院中层干部报名表.docx (17.83 KB)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4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