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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7-09-20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预报名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批复试申请和初录名单。
组长:唐炬
副组长:陈红坤
成员:余向红、孟威、查晓明、徐箭
2.学院成立预报名考核小组。预报名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
3.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组织协调各预报名考核小组工作,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推免生招收专业和接收计划
学院按一级学科电气工程招收研究生。学院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人数100人左右,约占总2018年总招生计划65%,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比例不低于接收推免生总数的80%,直博生人数不超过4人。
三、申请条件
1全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大学的电气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推免生申请材料
1.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由毕业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年级成绩排名证明;
3.由毕业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请程序
1.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请于2017925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华小梅老师处,邮编:430072
2.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参加预报名考核。
3.学院将通过预报名考核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4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如果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未录取者材料不退还。
6. 获得我院2017年夏令营优秀营员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免复试,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六、工作安排
1.推免生于926日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华小梅老师处办理相关预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申请。
2.预报名考核定于927日进行,具体安排见报到通知。
3.预报名考核内容及形式:考核包括背景评估和专业综合面试。
1)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推免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成绩评分标准: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5.考生不按时参加预报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预报名考核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7.复试录取办法:
1)采取差额复试;
2)录取原则上按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优秀营员优先,再综合考虑考生报名志愿顺序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3)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录取类型按照优秀营员优先、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考虑考生意愿的原则录取。
4)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已获得我院2017年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需在92918点前在推免系统填报并接收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1.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武汉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来自高水平大学、推免排名在所在高校电气工程专业同年级第1名的学生,奖励10000元;排名前5%的学生,奖励5000元;排名前10%的学生,奖励3000元。
3.电气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和武汉大学等6所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推免排名在所在高校电气工程专业同年级前5名的学生,被录取为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30000元;被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50000元。
联系人: 华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4430 QQ:151600763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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